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

我兒的小學生涯(十二)

六年級(二)

手工老師的標準和堅持

許多男孩不愛織毛線繡花,手工老師堅持,女紅才是手工,女紅以外的東西都屬DIY。還表示,就算孩子不喜歡做還是要做,而且只能做她範圍之內的東西,像織圍巾、十字繡、拼布,餘不准。看得出來許多男孩對手工有高度興趣,只是對織繡不來勁,可就是得不到老師的融通和許可。

手工課,有學生沒有帶十字繡的材料,手工老師順便問還有誰沒帶的?有個男孩調皮回應:「我…ㄜ(還舉手),有帶。」聽了這話,手工老師沒好氣的跟該生說,「小孩子嘴巴不要那麼賤!」外帶罰站十分鐘。想像一下,除了這類的言詞,這位手工老師還經常在課堂上跟學生一起逞口舌,一來一往鬥得好不痛快。若非課堂當時我在現場(五年級的老師請家長幫忙),真的令人無法想像。憑心而論,說話的方式或言詞的使用乃個人習慣,我無權干涉,問題在於,教室有教室用語,教師不一定非得用這種方式說話才可以。幾天後,我那淘氣不會看風向的孩子,戲說她是千年老妖怪,因此被冠上不尊重老師外加罰站,紮紮實實站上一堂課。既然要求學生尊師重道,何不自己先做到讓學生尊重的層次!

綜合研判會議

92年9月24日 星期三
若非重大傷病或特殊障礙等理由,時間到就得畢業離校,此乃國民義務教育。除非持有醫生證明並經綜合研判確定方得留校。九月底,特教中心有一個針對全縣特教生資格判定的綜合研判會議,在宜蘭縣特教中心舉行。當時由國北師的楊宗仁教授主持。與會者有學校的邱姓教務主任代表出席。父母自由參加。除了我們夫妻還有一位五年級生的母親一同出席(這個孩子待在這所學校的時間比我們長,命運多舛;在弟弟轉學約四個月後他也轉學)。

當會議一開始,主持的教授了解到校方並未遵守國民義務教育法規擅自允諾學生降轉緩讀一事,顯得十分不悅,他只說了一句:「學校這麼做是違法的。」教務主任聽到這句話了。

綜合研判結果,判定孩子有書寫障礙。由於和校方、導師溝通不良,請特教中心的老師代為告之校方。無法想像的是,日後,胡師不斷地將此一研判的結果公然拿來羞辱學生,罔顧學生隱私並傷及自尊。邁向自由的迷失-華德福教育的傷害,折彎了孩子的背脊。 200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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